中国粉体网讯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旨在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石墨、碳素制品生产排污单位,铝用碳素生产排污单位,碳纤维生产排污单位,多晶硅棒生产排污单位,单晶硅棒生产排污单位,沥青混合料生产排污单位等。
其中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 的排污单位。
石墨、碳素制品生产排污单位指生产石墨制品(石墨电极、石墨阳极、石墨化阴极等)、碳制品(预焙阳极、石墨质阴极、碳电极、阴极糊、电极糊、高炉碳砖等)、特种石墨制品的排污单位。
铝用碳素生产排污单位指石墨、碳素制品生产排污单位中生产铝用预焙阳极、石墨质阴极、石墨化阴极等产品的排污单位。
碳纤维生产排污单位指以聚丙烯腈纤维原丝为原料生产碳纤维的排污单位。
多晶硅棒生产排污单位指以工业硅为原料生产原生多晶硅的排污单位。
单晶硅棒生产排污单位指以原生多晶硅为原料生产单晶硅棒的排污单位。
本标准规定了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中国粉体网编辑整理/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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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